廣元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
公 告
近期,新冠肺炎疫情在境外呈加速蔓延態(tài)勢。為嚴防境外疫情倒灌,現(xiàn)就進一步加強境外來(返)廣人員疫情防控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凡近期有擬從境外來(返)廣人員的家庭,要主動向所在村(社區(qū))報告。在掌握家庭成員及親屬擬從境外來(返)廣的信息后,要如實主動向村(社區(qū))報告擬入境人員的返程日期、具體行程、聯(lián)系方式等信息,配合做好相關防控工作。
二、境外來(返)廣人員,必須提前一周向目的地村(社區(qū))、所在單位主動申報。入境前一天,要再次向村(社區(qū))報告通過哪個口岸入境、通過何種交通方式到達廣元。到達廣元后,必須主動向機場、火車站、汽車站、防疫檢測點、健康服務站和所在村(社區(qū))如實報告本人基本情況、入境時間、途經口岸、旅居史、健康狀況等,自覺接受相關疫情防控管理。向所在村(社區(qū))報告時間不遲于到達廣元后的三個小時。
三、全市所有居民,各級黨政機關、企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,在得知有親屬、朋友由境外來(返)廣的信息后,務必及時向村(社區(qū))或本人所在單位報告。賓館、酒店等要嚴格落實境外來(返)人員住宿登記報告義務。各縣區(qū)要充分發(fā)揮社區(qū)網格化作用,嚴格落實相關防控措施。
四、境外來(返)廣人員故意瞞報、謊報、遲報,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或違反疫情防控措施的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有關規(guī)定,追究法律責任。對存在失職、漏管的單位、村(社區(qū))實行責任倒查、追責問責。
廣元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
(廣元市人民政府代章)
2020年3月16日12時